為深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2023〕1號),突出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提振市場信心,增強發展預期,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用足用好省促進經濟運行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同時嚴格推進我市制定的政策措施,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牢牢鎖定高質量發展的目標,推動全市經濟全面整體好轉,穩步增長。
二、政策措施
(一)冬閑變冬忙做實項目前期,在重點項目建設上各縣(區)、各部門主動開展敲門行動,逐一對接研究項目前期工作,權限內的審批事項容缺受理、承諾審批,對以上事項全部代辦幫辦。圍繞省財政擬安排的4億元項目前期資金,全面梳理3月底前可以完成前期、上半年能夠開工建設的省重點項目,做到應報盡報,全力申請獎補政策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臺《雙鴨山市(市本級)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市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前期工作,對3月底前完成項目前期、上半年開工建設的省級重點項目推進單位予以獎勵,對投資億元以上項目,按照項目類別給予項目前期費用的20%—50%作為獎勵,執行期到2023年6月30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力推動招商項目迅速落地,高效統籌推進在建項目復工復產,對已簽約項目和擬建項目組織建設單位提前做好備工備料、設備采購等各項準備工作。對上半年能夠開工建設形成實物工作量的省市級重點項目,根據市、縣(區)財政情況,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補。對省級重點項目實現開工建設并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單位,按實際完成投資額度的3‰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執行期到2023年6月30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規上工業企業達產增產,爭取省對當季實現工業產值10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企業,按增量的1%給予獎勵,每季度每戶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負責申報〕
(五)落實省級延長實施企業紓困貸款周轉金政策,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和重點企業按時還貸續貸,幫助解決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政策執行期至2023年7月31日。指導銀行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周轉金政策,參與企業貸款周轉金業務合作,幫助有合理續貸需求的存量貸款客戶利用周轉金“過橋”周轉,緩解企業還貸資金壓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常態化開展全市各級領導包聯企業(項目)工作,2月中旬前全面開展包聯企業全覆蓋的“敲門行動”,變被動等企為主動扶企。通過現場走訪、座談調研、視頻連線等方式進行新一輪有效對接,宣傳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2023〕1號),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生產運行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促消費力度,全市全年發放政府消費券1100萬元,在一季度集中發放不低于360萬元,重點支持汽車、家電、百貨、超市、餐飲等限上單位開展促銷活動。〔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全面恢復。對符合入庫納統條件的年度新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限上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符合入庫納統條件的年度新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產業個體每戶一次性獎勵3萬元,讓雙鴨山恢復“煙火氣”,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市內限上汽車銷售企業采取購車附贈加油、保養等措施加大促銷力度。〔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鼓勵全市國有景區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門票,在市年度消費券資金內給予一定補貼。〔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經合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和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落實“引客入市”旅游支持政策,對游客(不含0469區域)在我市停留2天以上,旅游團組達到50人以上,文明服務、承諾守信且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分不同情況獎勵0.5—2.5萬元,對年度內旅行社接待來我市旅游的游客累計達到1萬人次以上且文明服務、承諾守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以上兩項扶持政策不重復獎勵。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緩繳到2023年3月31日。設立旅游專項理賠金,推行涉旅投訴先行賠付制度。〔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電商企業加快發展,對電商企業地產品網絡零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同比增長10%以上且在本市入統納稅的,按新增網絡零售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執行期與省方案保持一致。〔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資源類產品進口和地產品出口,鼓勵煤炭、鐵礦砂、木材等資源類產品進口落地使用加工,對上半年進口額2000萬(含)以上且商品落地率超50%的企業,給予企業用于開展進口業務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和融資貸款利息不超過50%的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鼓勵我市地產品出口,對上半年地產品出口額2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用于開展出口業務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和融資貸款利息不超過50%的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補貼利率以貸款發放日最后一次公布的1年期LPR為準)。〔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對上半年新增進出口額2000萬元(含)以上的外貿企業,增量部分每10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其中現有企業最高獎勵40萬元、當年新引入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鼓勵金融機構為“保交樓”專項借款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環比連續3個月下降時,實施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首套房貸利率下限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不動產登記負擔,自2023年3月1日起,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首次登記費和企業間不動產轉移登記費予以免收。推行“帶押過戶”模式,活躍二手房交易市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雙鴨山市中心支行、雙鴨山銀保監分局、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依法依規,在財政承受能力范圍給予購房者一定比例補貼,更好促進房地產業恢復。按照《雙鴨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優惠政策》,在雙鴨山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統招碩士研究生和取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的正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才,購買雙鴨山市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補貼500元/平方米;統招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補貼300元/平方米。具有雙鴨山戶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后依法生育第二、第三個子女的家庭)的二孩家庭購買雙鴨山市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住宅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執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減半收取個體工商戶電梯、鍋爐、鍋爐水(介)質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用,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提高政府采購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對中小微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的30%以上提高到50%以上,對小微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的50%以上提高到70%以上。政府采購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面向我市中小微企業和重點企業,將貸款周轉金手續費由1.5調整為0.5。政策執行期至2023年7月31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精準有力落實貨幣信貸政策,做好市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加大“三農”領域信貸支持,向法人銀行提供年利率2%的支農再貸款資金,對應貸款平均利率降至5.5%以下。做好普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向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提供年利率2%的支小再貸款資金,對應貸款平均利率降至5.5%以下。支持企業開展票據融資,向商業銀行機構提供年利率2%的再貼現資金,引導票據融資成本進一步下降。〔人民銀行雙鴨山市中心支行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將符合條件的存量“雙穩基金”擔保貸款,申請延期還本時限延長至2024年1月31日。對2022年啟動的新一輪“雙穩基金”擔保貸款投放期延長至2023年5月31日。〔市財政局、市金融服務中心、人民銀行雙鴨山市中心支行、雙鴨山銀保監分局會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對2023年1—4月份利用溫室開展果蔬正常生產(不包括3—4月份育苗),且單棟生產規模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每平方米2元的供熱補貼,執行期至2023年4月30日。〔市農業農村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確保政策直達快享。各責任部門要于政策措施印發日起優化提升服務,加強宣傳解讀,建立直達共享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直達企業、直惠市場主體。同時,利用政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等多渠道進行宣傳,確保本政策措施家喻戶曉、應享盡享。
(二)加快政策落地見效。圍繞省、市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市政府督查室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堅持“快、準、實”的工作推進標準,最大限度縮減工作流程,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確保政策措施“直達快享”“免申即享”,切實全面提振增強市場主體發展信心和底氣。
(三)細化政策實施路徑。各縣(區)、各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落實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能夠迅速落地見效。另本政策措施所有數據認定以統計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數據為準,按照企業稅收入庫級次,分別由市、縣(區)政府兌現獎勵和落實補貼政策,省、市獎補政策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兌現。
(四)堅持全程跟蹤問效。各縣(區)、各部門要堅持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將推進落實工作與“三航行動”相結合,將政策措施實施納入“四個體系”推進落實,強化責任擔當和評估督導,市紀檢監委、組織、宣傳、審計、營商環境等部門全程跟蹤問效,政策落實緩慢或執行不力的單位通報整改,虛報數據、冒領獎勵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政策落實得力的樹立典型、宣傳獎勵。